合创新办[2008]10号
各县区、开发区、有关企业:
为了加快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市政府组织实施了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到2010年将建成合肥市创新型企业150户。根据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的总体安排,市创新办将开展2008年度“合肥市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注册在本市区域内的企业(不分所有制和隶属关系);
(二).达到《合肥市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修订试行)》(已印发)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
(二).市创新办网上和纸质同时受理并定量初评;
(三).专家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进行初审;
(四). 市创新办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核查;
(五).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
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授予“合肥市创新型企业”奖牌并给予奖励。
三、申请受理
(一)申请材料
1. 申请报告;
2.《合肥市创新型企业申请表》;
3.企业创新发展规划;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公司章程和企业管理制度;
6. 2005年、2006年、2007年度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1)和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
8.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证书;
9.企业承担项目立项证书、获奖证书、新产品证书、专利证书、名牌产品和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等能证明企业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
10.市创新办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制作目录,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一式6份。(4-9为复印件)
(二)受理时间:2008年为6月30日-7月20日。
(三)受理地点: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B段304室(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上)市创新办项目指导处。
联系人:黄伟、魏亚龙 电话:3537765、3537764
附件:1、
合肥市创新型企业申请表.doc
2、网站:www.hefei.gov.cn(科技创新)
合肥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合肥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办公室网)